房產證指的是對特定房屋權歸屬的一種書面證明,并記載著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的等狀況。是對房屋產權歸屬起到直觀的書面證明。房屋是一種重要的不動產,也是公民群眾財產權益的重要支柱,那么預售的產權登記證過戶需要什么資料呢,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預售產權登記證過戶需要什么資料
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當委托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的機構進行預審的,法律服務的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要提出預審合格的意見,預售產權登記過戶需要以下資料:
1、開發經營企業的《營業執照》;
2、建設項目的立項、規劃、用地和施工等批準文件或證明;
3、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4、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已達工程建設總的25%以上的證明材料;
5、商品房預售方案。方案應當說明商品房的位置、裝修標準、交付使用日期、預期售總面積、交付使用后的物業管理等內容,并應當附商品房預售總平面圖。
6、需向境外預售商品房的,應當同時提交允許向境外銷售的批準文件。
預售產權登記證過戶需要注意些什么
市、區、縣的房地產交易管理的機構受理預售產權登記過戶申請以后,應對買賣的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的資料進行審核的,需要注意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的、有效的;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于《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以上就是關于預售產權登記過戶需要的資料以及注意事項了,預售產權過戶由于其不確定性,容易出現問題,買賣雙方當事人對于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復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