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地產抵押登記的法律效力,房地產抵押登記指的是需要辦理抵押的當事人到房地產所在的當地的房屋管理部門去辦理。那么在辦理了房地產抵押登記之后,就可以作為決定抵押權是否成立和確定抵押權法律效力范圍的關鍵依據,那么抵押的范圍都有哪些呢?
什么是房地產抵押的法律效力
1、抵押合同僅具有債權行為的性質,抵押登記則是物權行為。當事人之間存在抵押合同,僅能產生債權人對抵押人的登記請求權,而不能直接產生抵押權,抵押合同的成立與生效與抵押權的成立與生效應嚴格區分。
2、抵押合同生效是指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約束力,抵押權的生效則意味著物權對世效力的產生;抵押合同的生效并不當然意味著抵押權的成立,登記才可產生抵押權的設定。登記應為抵押權成立的條件,而不應為抵押合同的生效條件,一般而言,抵押合同應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我國《擔保法》第41條規定,該規定認為,對于以法律規定必須進行登記的財產簽訂的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該規定勢必將抵押登記請求權的行使置于尷尬的境地,不能有效的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使雙方設立抵押合同的意思難于實現。
因此,未來立法應將抵押合同的成立與生效與抵押權的成立與生效分割開來,并對登記請求權明確規定。
抵押的范圍都有哪些
一、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
由于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所以以土地使用權作抵押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土地使用者須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2、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3、以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所獲收入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4、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者房產管理部門批準。
二、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所謂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國有土地人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房產抵押的法律效力的前提是辦理好房產抵押登記,對于辦理房產抵押登記要求固定范圍內的建筑物必須辦理,有利于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來源:購房網 2025-04-28
來源:購房網 20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