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屋預告登記的話是不能領取產權證的,有這個預告登記是說這個房屋已經在房管局備案在買受人的名下了,需要等開發商交房之后再辦理產權證后才能夠把產權證交給買受人,辦理房屋預告登記證需要什么證件?房屋的預告登記后什么時候才能再辦房產證?
辦理房屋預告登記證需要以下證件: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本人身份的證明;
(三)已經登記備案商品房的買賣合同;
(四)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預告登記指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而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進行抵押。
物權法第20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房屋預告登記后什么時候再辦房產證?
通過開發商辦理產證需要經過這兩個階段,一般90個工作日內日辦理完畢。
1、當開發商將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各項規定資料(共約計13件)備齊交給權屬登記部門進行初始登記,并取得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的收件單,應視為開發商已完成初始登記辦證義務。在合同無約定時,且買受人未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申辦產權,開發商即完成其辦證義務。
2、遵循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雙方約定辦證義務的,從雙方當事人約定。如合同約定“開發商在交付之日起一定期限內備齊資料,為買受人向登記機構辦理權屬登記手續,買受人應按要求提供有關證件”。
開發商應在完成整個房地產項目的初始登記后,還負有為買受人主動辦理單元權屬證書的義務,買受人應按開發商要求及時提供有關證件,開發商承擔辦證義務直至其取得權屬登記部門關于申辦單元權證資料的收件單時止。
現在很多人在購買期房之后,不太了解關于期房的一些保障措施,為了避免房開一房多賣,我們可以在房管局辦理預告登記,預告登記的首要效力在于擔保功能,即防止不動產權利人違反義務對不動產進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