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是人們經常要面對的事情,但是現在人們的法律意識比較的薄弱很多人在進行租賃的時候往往都只是口頭上的約定并沒有真正的簽署合同,所以在發生糾紛的時候往往都是說不清楚的,所以現在租賃合同被人們重視,那么房屋租賃合同要怎么寫?辦理房屋租賃合同要哪些資料呢?下面由小編給您詳細的介紹一下:
第一、房屋租賃合同要怎么寫
寫清楚租金及支付方式;出租物業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租賃期限;押金還有其中的權利和義務還有租賃期滿后的相關事宜;還有違約的情況;還有處理糾紛的辦法應該注意的事項等,這些都是我們在簽署合同應該注意的這些事情。
第二、辦理房屋租賃合同要哪些資料:
1、出租人應提供的資料:
(1)、本人身份證,驗原件留復印件(境外人員提供本人護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頒發的居住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2)、《房地產證》(如房產抵押的,出租人須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產權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有產權證明但無《房地產證》的須提供承諾書原件;
2、承租人(為個人)應提供的資料:
(1)、本人身份證,驗原件留復印件(境外人員提供本人護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頒發的居住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2)、房屋用途為住宅的,居住人為20至49周歲流動人口育齡婦女須提供現居住地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3、承租人(為單位)應提供的資料:
(1)、政府批文或《營業執照》驗原件留復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境外企業可提供《商業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委托書,留原件;
以上就是小編給您介紹的關于房屋租賃合同要怎么寫?辦理房屋租賃合同要哪些資料的相關的介紹,只有充分的了解這些相關的知識,在進行租賃的時候才能更好的辦理各種事物,同時在進行租賃的時候才能不會手忙腳亂不知道怎么進行處理,希望上面的介紹對您更好的認識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事宜有更清楚的理解,在進行辦理的時候更加的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