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每個城鎮職工每年都會繳納定額的公積金,但是卻有一大部分人傻傻的不知道公積金為何物,只知道每年要上交,卻不知該制度事實上是為自己服務的,更別提用公積金租房緩解經濟壓力了。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用公積金租房也是有條件的,小面小編就為大家普及哪類群體可以支取公積金租房。
法律規定職工及配偶在本區域內無自有住房的、職工在本區域內符合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的、職工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按照先租后提的原則,每年提取一次。職工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資金不足時,可以同時提取配偶賬戶內住房公積金。職工本人及配偶每次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連續12個月實際發送的累計房租,并且不超過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80%。申請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縣(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市公共租賃住房主管單位委托的運營單位或公共租賃住房權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收款憑證。
事實上公積金雖然屬于職工的私有財產,但是不是人都可以隨意支取公積金,因為公積金繳存分為單位繳存與個人繳存兩部分,其中單位繳存加重了財政負擔,增加了企業和單位的成本,而個人繳存部分通過減免個人所得稅,強制性地來為職工提高購房支付能力。既然國家為職工的利益作出了這種讓利行為,也相應地要求職工暫時讓渡住房公積金的自由使用權。只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賃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四)離休、退休的;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六)企業兼并、破產后職工買斷工齡的;
(七)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末就業滿2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
(八)調離本市的;
(九)出國、出境定居的;
(十)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以上內容由小編親情整理,希望可以幫到想要用公積金租房緩解壓力或者租房壓力大卻還不知道可以支取公積金用來租房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