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過程中有時候可能會碰到黑中介或者其他違約等房屋租賃糾紛。很多人當遇到這種情況時并不知道應該如何去處理,往往不能完全保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那么,本文小編通過案例分析,幫大家梳理一下遇到房屋租賃糾紛的處理方法,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小王去年通過中介公司租的房子并且交了中介費用,根據合同今年3月31號到。今年3月17號他們才通知小王要漲房租,并且還要再交一個月房租作為中介費,小王說他考慮一下。結果他們就接二連三的給小王打電話說小王的房子被租出去了,讓小王自己再找找別的房子。而小王從頭到尾都沒說過他不租。然后給小王打電話說房子不租給你了,因為已經有人交了押金了要租小王的房子。小王內心其實想繼續租。現在中介要小王立即搬走的話小王覺得自己的權受到損害,所以咨詢是否有妥善的處理方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小編為小王總結了以下處理方法。
處理方法一:
通常情況下房屋租賃合同期滿后,雙方原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已經終止。新的租賃條件,包括租金、期限等,需要重新商議。如果雙方意見不一致,不能達成新的合同,租賃關系就不能繼續下去了。但是,出租方應給承租方留出足夠的時間騰房。具體期限沒有法律規定,可根據房屋中物品多少、當地尋找租賃房屋的難易程度來決定。
處理方法二:
在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并沒有關于房屋租賃優先承租權的明確規定,“優先租賃權”沒有法律依據。優先承租權,是指在租賃關系中,原承租人在原房屋租賃合同期屆滿要求續租時,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于其他第三人承租的權利。
處理方法三:
如果中介公司私自將廚房隔斷成房屋進行出租的話。如果違反雙方的約定,給你的使用造成了不便,可以要求他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沒有給你造成損害,而是違反了《消防法》等法律法規,你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但對于解決你的問題沒有幫助。
小編為大家總結的以上三點遇到房屋租賃糾紛時的處理方法,希望在日后一旦您遇到這樣的糾紛的情況下能夠幫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