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市面上商品房和安置房是主要出售的兩種房產,很多購買者在挑選的時候,還存在著不小的疑惑。如商品房和安置房在質量上有區別嗎?商品房和安置房買哪種更合適?在此為大家提供一點參考。
商品房和安置房質量上有區別嗎?
安置房通常因為建筑利潤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人通常能偷工減料就偷工減料,以此來增加利潤。加上職能部門不力甚至沆瀣一氣,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質量不如商品房。當然,也有比較負責的開發商或者示范工程之類的,建出質量相對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1、回遷安置房是開發商在拆遷原住民后,補償給原住民的新建房。有的需要原住民再交一點差價,有的需要補給原住民兩套或多套,所以原住民得到的回遷房幾乎不用花錢,在轉手賣的時候也沒開發商的商品房那么貴。一個小區的回遷安置房,一般由市相關部門按地方規定,對回遷房的品質有硬性的要求。
2、開發商按要求建好安置房,剩余的土地就可以開發商品房。商品房按什么品質開發,完全是開發商自己決定。一般情況下,同一個小區的商品房的品質要高于安置房或與安置房一個標準。但在施工驗收階段,回遷房的驗收要相對不嚴格一些,商品房因為開發商要賣,所以更重視質量。
商品房和安置房買哪種更合適?
對于商品房和安置房的選擇,還要看以下幾個方面:
1、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的。
2、商品房是完全產權,即完全的房屋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當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沒有要求這樣,但法律規定是要繳納的,所以,一但政府出臺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3、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時間限制,也就是規定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要是你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過,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許轉售的。
而購買安置房是有一定風險的。這類房屋的交易行為比較容易引起國家的關注并加以規范,出現或抬高一些入市門檻,比如2004年6月開始由政府統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產權證辦理后五年內不能上市買賣交易。如果你們簽訂了預約合同,但國家法規又規定該房屋不得轉讓,那法律上可以視為情勢改變,造成該合同不能履行。
對于商品房和安置房的選擇,還是要看買主的需求和經濟條件。
以上就是關于“商品房和安置房質量上有區別嗎?以及買哪種更合適”的回答,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遇到此類問題的朋友要了解上述的相關事宜,按照規定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