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二手房有抵押指的是二手房處于抵押狀態。如今房價很高,不少人會向銀行貸款購買住宅,貸款期限一般是20-30年。有些業主會在貸款未還清的情況下將房子出售。因此會出現二手房有抵押的情況。我們想要了解二手房是否有抵押,我們可以到當地的房管局進行查詢。
2、 購買處于抵押狀態的二手房,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有些賣家會要求買家支付大額的首付款用來辦理解除抵押的手續,但是購房者的首付款可能會被挪用等等。購買這類住宅,我們可以簽訂正規的二手房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注明墊資借款情況,并設立相應的違約責任。
3、 除此之外,購買處于抵押狀態的二手房時,我們最好和賣家一起到銀行辦理解押手續,防止賣家出現違約的行為。二手房只有解除抵押手續,才能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賣家如果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辦理解押手續,或者是賣家隱瞞了房屋抵押的事實,那么買家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追究賣家的違約責任。
1、如果賣家(債務人)沒有通知抵押權人或者購房者,轉讓行為無效。《擔保法》中規定:抵押人(賣家)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否則轉讓行為無效。《物權法》中也規定,抵押人(賣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抵押人(賣家)一旦要將已經抵押的房屋賣出,并需通知債權人和買家,待雙方同意或了解情況后才可進行買賣交割。
2、存在多重抵押。購買抵押房時,要警惕抵押人(賣家)把房屋進行了多重抵押,就是說,他可能不僅是把房屋抵押給了一家銀行,可能是多家銀行,更可能涉及民間借貸。這種情況下,就涉及多重債務關系,各方利益沖突,到時候剪不斷理還亂,講理都找不著地方。
3、退房難。如果你發現了購買的房屋是抵押房,想要解除關系,可不是那種容易的。或許要求你支付違約金,又或許牽扯多方利益,到時候,別房子沒得到,反惹一身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