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業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綜合用地50年。現已明確,屆滿自動續期,需要屆滿期前一年申請續費。《城市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有相關規定內容規定:補的費用不會超過5位數,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米。就是100㎡的房子最低只需要補費1560元。商業產權到期的話,有兩種結果:
1、如果國家沒有其他規劃,業主只需續交土地出讓金即可繼續使用。
2、若有其他規劃,需要拆遷,則商業補償按照1:3補償,是住宅的三倍。
1、產權年限的區別:我們所說的產權年限,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40年產權的房子,其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70年產權的房子,其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我們擁有房屋永久的居住權,但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有限的,土地使用年限從開發商拿地之日開始算起。
2、貸款政策不同:購房者買房子一般都是通過按揭貸款的方式,眾所周知,我國貸款方式分為普通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和公積金混合貸。一般情況下,70年產權住宅政策較為寬松,既可以公積金貸款,也可以使用商業貸款,享受首套住宅30%的首付,最長貸款年限可貸30年。而非住宅性質的40年或50年產權的房子一般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銀行貸款首付一般在50%,且貸款年限也僅10年,貸款利率通常也會比較高,首付壓力和月供壓力都比較大。
3、稅費繳納的不同:購買房屋除了繳納最基本的放款之外,還要收取各種各樣的稅費,70年產權的房屋和非住宅性質的40年或50年產權的房子在稅費收取上的標準是有差別的。例如在初次購買房屋是繳納契稅。70年產權住在繳納契稅時依據現實情況,可給予1%—3%不等的優惠,而非住宅性質的40年或者50年產權的房子在購買時沒有任何的契稅優惠,必須全款繳納,費用相對較高。
4、居住成本不同:70年產權的住宅,在水電費上是按照民用標準收取,價格相對較低,而非住宅性質的、40年或50年產權的房子,則是按照商用標準來收取,價格要貴很多,并且一般不通燃氣;購房前了解清楚房屋水電費的收費標準,以免造成后期生活成本的高支出。
5、公攤面積:買房的時候,購房者不僅僅要為套內面積買單,同時也需要為公共區域的面積買單。一般情況下,40年的商用用地以及50年工業用地和綜合類用地的規劃設計標準,要比70年普通居民住宅用地公攤面積高很多。這是因為商業類建筑的門廳一般都比較高,而且樓梯等按照規定設置的也比較多,建筑的標準比較高,因此非住宅性質的50年產權以及40年產權用地公攤面積也比較大。
6、入學政策上的不同:一般情況下,有別于70年產權的住宅,非住宅性質的40年或50年產權的房子一般來說不能用來申請學位的。不過也有例外,有些地方的商務公寓也是可以進行學位申請的。例如深圳的羅湖、福田、南山、大鵬新區等,都一定程度上放開了公寓積分入學限制,允許商務公寓申請學位,但相對住宅來說在積分上處于劣勢。
7、房產套數認定方面的不同:在限購限貸的大背景下,一般40年產權的房 對此,民法典物權編草案出了原則性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但是,對于續期多長時間、是否收取費用以及如何收取費用,并未給出具體子不計入套數(有個別規定的城市除外,如北京)。比如,個人名下只有一套非住宅性質的40年產權的房子,再次買70年產權的房子,可以認定為購買首套房。但如果有貸款記錄,在一些城市,首付比例可能會提高,具體要看城市怎么規定的。而70年產權的房子,通常情況下都會計入家庭住房套數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