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房子可以出售:因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時,有些單位還保留有優先收購權(雖然這種單位目前已很少,但還是要注意)。所以,一定要征詢原產權單位同意所購房屋轉讓的書面意見,并簽章。
2、確定房子產權真實性,是否共有: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與他人擁有“共有權”關系,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但最要緊的是,一定要由賣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同時要到產權中心查詢其真實性,如果是共有產權,賣方必須取得共有人的書面授權。
3、關鍵性承諾應體現在合同中:簽約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對交易的任何關鍵性約定或賣方的任何承諾均應體現在合同中,不能以口頭約定代之,因為口頭約定在一旦發生糾紛時則無法舉證。
4、留心付款方式和時間:買家在付款時,應盡量采用能在銀行留下劃轉證據的方式進行付款,由此能夠增加購買付款憑證。一般情況下,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時交房;也可以要求房主搬出移交后再行支付購房款。
5、注意約定違約責任:買賣雙方在合同約定時最好清楚標明各方的責任義務,這樣可大大有利于避免糾紛的發生。如悔約責任、違約金款項、逾期付款責任、滯納金款項及其他違約情況等。
1、看房選房:買房前,購房者首先要根據自己的工作情況及生活需求選擇購房區域,并對所購房屋區域板塊進行熟悉。可以在網上找房,也可以通過線下中介機構找房。
2、產權查詢:為避免買到產權有瑕疵的房子,購房者在買房前必須要調查欲購房屋的產權狀況。要仔細查看業主的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的署名,如果是有產權共有人,那么在下一步簽訂合同時就需要所有產權共有人共同在場簽字。
3、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大家在房產管理部門查詢產權情況后,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可以上市交易,那么在買賣雙方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銷售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買方就可以交納購房定金并于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4、買方辦理按揭貸款: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買家還需要到銀行做按揭貸款。去銀行做貸款申請需要買賣雙方到場,要帶上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戶口簿、收入證明、銀行流水、買賣合同等。因為有可能貸款額度達不到預期,所以買家需要做好支付更多首付款的準備,否則交易不成將造成違約。
5、過戶:去過戶時,需要到房產所在地的產權登記中心去辦理過戶手續,并繳稅。買賣雙方需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房產證原件、二手房買賣合同等。一般,在遞件后拿到回執,買方就可以讓銀行發放之前監管的定金了。
6、交房:交房一般就涉及物業、水電、有線電視、燃氣等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