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可以退。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擅自預售商品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
《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規定,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
1、騙取定金。
不法開發商為了套取現金,在沒有資質的前提下,搭建售樓處進行樓盤銷售,購房者看到廣告,沙盤,虛擬戶型,開發商騙取訂金后卷款逃跑。
2、房屋質量沒有保障。
開發商沒有五證,也就意味著開發商很有可能沒有建造商品房的資質,更沒有出售商品房的資質,這樣的房子很難有保障。
3、配套設施是個景。
不法開發商喜愛言過其實,說該樓盤對應名校、配套有公園、泳池、超市等,其實是個未知數。
4、混雜商住所與住所。
沒有五證,你也看不到房子的性質。開發商有意混雜房子性質,許多LOFT、SOHO等形狀的新房,說是單價較低,市民買后才知是商業用地,土地運用年限短,還要交商業水電費和較高的契稅等。
5、簽訂合同無效。
法律人士表示,銷售的房子如果五證不齊全,不但辦不出產權證,連簽訂的預售合同都無效,商品房實行網上合同備案操作,五證不全的房子即使買房人付了錢,簽了預售合同,也不能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做合同備案登記。如果開發商又將房屋賣給其他人的話,就會產生糾紛。
6、一房多賣。
開發商愛用非正式合同假充正式合同,常常形成“一房二賣”,使購房者長時間拿不到房產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