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購買家庭中唯一的住房(家庭成員包括購放者、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或以下的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超過90平方米或以上的契稅減按1.5%的稅率征收。
2、對個人購買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或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或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經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第二套住房。
3、納稅人申請享受稅收優惠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購房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并將查詢結果和相關住房信息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屬于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并將不誠信記錄納入個人征信系統。按照便民、高效原則,房地產主管部門應按規定及時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稅務機關應對納稅人提出的稅收優惠申請限時辦結。
4、具體操作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稅務、房地產主管部門共同制定。除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行契稅新政策第一條第二項之外,其余地區均適用本政策契稅規定。
1、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新房應納稅額 = 計稅依據×稅率二手房應納稅額=二手房稅率×房地產評估價。
2、衡量標準一般情況而言有下面幾個分類:90平米以下的是一個征收標準、90-144平米之間的是一個標準、144平米以上的是一個標準。
如果是二套房或是三套房這不會享有優惠政策,而且首套房的契稅稅率一般是在3%~5%的調整幅度內變動,各地根據實際情況來具體征收。
第二套房契稅各類型房屋均價低于各區的房管局市場指導價的收費標準為:
(1)面積小于90平米買方首套房子契稅:評估價格的1%;
(2)面積大于90小于144平米買方首套契稅為:評估價格的1.5%;
(3)高于該區的市場指導價格,面積大于或等于144平米,買方不是首套二套房產契稅或二套以上房產契稅:評估價格的3%。商業房屋在房屋用途上為非住宅,非住宅的房屋交易無論賣房人取得房屋產權超沒超過五年在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時都要按規定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如果該房屋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時,所需稅費如下:
1、契稅;按房屋交易額5%繳納(買方承擔)。
2、銷售不動產營業稅:按房屋交易額5.5%繳納(賣方承擔)。
3、土地增值稅:按房屋交易額1%繳納(賣方承擔)。
4、所得稅:按房屋交易額1%或房屋現值-房屋原值差額20%繳納(賣方承擔)。
5、印花稅:按房屋交易額萬分之十繳納(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6、房屋產權登記費:550.00元(買方承擔)。
7、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交易額1.9%繳納(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