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房價:銷售房子的價格(整體均價)不能高過土地出讓約定的價格,房子出售要明碼標價,不允許捆綁銷售抬高價格。有利于穩定價格,購房者就不會陷入恐慌,有助于市場的平穩發展。
2、限轉讓:房子買下后5年內不能轉讓交易,這掐住了炒房客的要害,房子流動性被約束了,投機也就沒有路可走了。所以炒房客基本會速速撤離。
3、限對象:原先的限購條件是本地人和外地人區別,首套房、二套房的房貸比例不同,需要繳納社保證明,而三限房開始限對象,房子銷售應該優先滿足本地戶籍無房者,而且僅限一套。
1、三限房的推出,多少都會影響已購買商品房的人的利益。畢竟三限房優先本地低收入群體,對已購買商品房的人來說,存在不公平因素。
2、三限房更有產權公有、管理維護不易的隱患。由于投資少,開發商在三限房上自然不會多下功夫,管理上會比商品房更差一些。
3、對于開發商來講,如果投資三限房高于市場平均回報率那就失去了意義,也不會得到允許;如果低于市場平均回報率,且不說他們是否情愿,把資源引導到低于市場平均回報率的方向,本身就扭曲了資源的優化配置,也沒有效率。
4、對于政府來講,三限房的推出必然造成市場上房價的失真,讓統計數據無法真實反映市場供求,難以對市場調控做出準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