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戶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見,有人選擇贈與,有人選擇繼承,有人選擇買賣。
其實,這三種房產過戶方式中,通常情況下,房屋買賣最劃算。
近兩年,有關稅費的政策沒有過多調整,所以用兩三年前做表格,以便理解。
列出三種過戶方式,分別是:買賣、贈與、繼承。
以評估價為100萬的房子為案例,看看這三種方式各需要花費多少。
成都通過房產繼承這種方式的主要費用就是2%的公證費,100萬的房子就是2萬。與贈與和過戶相比,成都房產繼承的稅費支出是最低的了。因為繼承的房產沒有增值稅、個稅和契稅。
公式:費用=房屋評估價*2%=100萬*2%=2萬
但是成都房產繼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被繼承人去世,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
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
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伙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
在實際操作中,因為繼承是遺產人死后才可以進行產權過戶,所以這種過戶方式的人比較少。
成都房產贈與的主要費用就是契稅(3%)、公證費(2%)和個人所得稅。其中個人所得稅,一般按照房屋差價的20%或房屋總價的1%來征收。
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無償贈與者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贍養人,免征收個稅。
不算個稅的公式:費用=房屋評估價*3%+房屋評估價*2%=100萬*(3+2)%=5萬
贈與的房產契稅比較高,且還需要繳納公證費,如果個稅不能免征,則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對于贈與的房產,銀行一般會認定受贈方免費接受贈與的行為,沒有實際交易產生,因此受贈房屋不能辦理按揭貸款。
成都房屋買賣的主要稅費就是增值稅(5.6%)、契稅和個人所得稅。
這里增值稅分為滿2年和未滿2年,滿2年免征增值稅。契稅的征收按照面積大小、首套還是二套之分。如圖:
一般情況下,親屬之間過戶會選擇產權滿2年以后進行,那樣只需要繳納契稅,而不用繳納高額的增值稅。
所以,房子想要給子女,賣給他/她是比較好的方式,操作起來簡單方便且各種稅費也相比房產贈與要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