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也是中國的一大組成部分,農民自建房屋也是中國歷來的傳統。改革開放以來,農民的收入不斷增加,富裕起來的廣大農民已不滿足于一幢房子三間屋的傳統建房模式。那什么是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呢?低層是指幾層?農民自建低層住宅違法嗎?
一、農民自建低層住宅是什么
1、農民自建是從建設主體即權利主體而言的,不論是農民自己施工,還是將工程承包給個體工匠或建筑企業建設,都屬于農民自建。
2、低層建筑是指高度小于或等于10米的建筑,低層居住建筑為一層至三層。
3、多層建筑是指高度大于10米,小于24米的建筑,多層居住建筑為四層至九層(其高度大于10米,小于28米)。高層建筑是指高度大于或等于24米,高層居住建筑為九層以上(不含九層,其高度大于或等于28米,小于100米)。超高層建筑是指高度大于或等于100米的建筑。
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是否違法
按法律程序上講,須土管局批準。但是在現實情況中,在農村這事通常沒人管,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情況很常見。
相關政策:
建設部《關于加強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第三條第(三)項:“對于村莊建設規劃范圍內的農民自建兩層(含兩層)以下住宅(以下簡稱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設活動,縣級建設主管部門的管理以為農民提供技術服務和指導作為主要工作方式。”
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筑活動,不適用《建筑法》建筑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筑活動,不適用本法”。
《建筑法》第83條規定的農民自建是從建設主體即權利主體而言的,不論是農民自己施工,還是將工程承包給個體工匠或建筑企業建設,都屬于農民自建。農民將工程承包給個體工匠施工,其建設行為受《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調整,而農民將自建住宅承包給建筑施工企業施工,建筑施工企業的建筑活動應當受到《建筑法》調整。農民與個體工匠或建筑施工企業訂立的建筑施工合同都是建筑施工合同。
所以說,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筑活動一般是不違法的,當然具體操作還是要遵循當地的流程,詳情需要關注當地政府的具體政策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