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買賣交易不只是進行在城市里,在農村,同樣也有農村房屋買賣合同。說到村房屋買賣合同,很多人都沒聽過這樣一種合同,但是村房屋買賣合同對于農村房屋的買賣來說是必須的。那么,本文就讓我們來討論一下有關村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問題和注意事項。
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
農村房屋買賣的合同的效力的認定,是民事的審判實務中為疑難的問題之一。由于立法不明確、理論研究的不足等原因,判決的結果歷來不一。
《物權法》的立法過程中,各界對農村的宅基地流通的爭論分歧很大,正式頒布的《物權法》又沒有直接對農村宅基地或房屋買賣問題作出明文規定.使得這一問題更加撲朔迷離,給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判斷留下了很大的爭論空間。
同時,隨著《物權法》的出臺.平等保護原則、物權變動與原因行為應當區分等制度的確立.也給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妥當處理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
隨著改革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的房屋買賣日趨頻繁,糾紛不斷。而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并不完善,導致法院在審理此類糾紛時出現不同的判決,有的判買賣合同有效,有的卻反之。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城鄉人口 流動加強,農村房屋買賣活動日益增多。現行法律、法規對此類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未作出明確規定,使該問題在民法理論和司法實務中引發諸多爭議。
城鎮居民購買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存在法律和政策方面的脫節,由此引出的判決缺乏統一性,從政策和法律上厘清這一社會問題。
我國土 地資源稀缺和地少人多的矛盾,決定了現階段必須實行嚴格的土地法律制度,一戶農村村民只能占用一處宅基地。為在資源有限的前提下確保農民生產和生活的穩定 性,要求嚴格限制農村宅基地流轉,不允許農村宅基地進入市場自由買賣。
基于不動產房地一體的關聯性,農村房屋流轉亦應屬于法律禁止之列。建議有關機關盡快 研究并出臺相應立法,這是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的必然要求,也是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的重要途徑。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村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和需要知道的內容做出的總結,希望我們的文章可以一定程度上的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