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買的房屋,購房者最關心的就是房屋的產權問題了,尤其是房產證的辦理,一般期房的房產證在交房之后再辦理,那么,交房后房產證是自己辦還是開發商代辦?
交房后房產證基本上是開發商代辦的,不過新房的房產證既可以由購房者本人來辦理,也可以由房產開發商來代為辦理。通常情況下,購房者才是申請辦理房產證的法定義務人,房產開發商只有協助辦理房產證的義務。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辦理房產證之前房產開發商必須事先辦理了初始登記手續才行。
1、初始登記: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自己辦理房產證流程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辦理房產證所需材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
2、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填寫之后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的開發商手中會有現成的蓋好章的表格,只需到開發商處領取并填寫就行了。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房產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后直接向該部門咨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會測圖/表:由于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并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4、領取相關證件: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一定要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齊全。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
1、產權不明容易引起糾紛。
在房地產消費投訴中,因產權問題引起的糾紛是最多的,其中產權不明是引發糾紛的焦點。房屋是特殊的財產,所有權權屬的確定應以產權證記載為準,因此應在購房以前對此就有清楚判斷。弄清房屋的產權是共有關系還是贈送關系還是繼承關系等。
2、購房者無法取得房產證。
我國法律規定,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也就是說,由于賣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不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那么在該期限屆滿一年后,購房者可以退房并要求賣房者賠償經濟損失。
3、鑒別房產證的真偽。
房屋權屬證書由建設部設計監制,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印鈔廠獨家印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內頁印有統一規范的填寫項目。由于是統一監制、獨家印制,這就有效地保證了權證的規范、標準、統一,增強了權證的權威性。
4、警惕重復抵押。
購房時要去房屋管理部門查詢所購房屋是否有抵押,如果開發商或者賣家所售房屋存在抵押,要謹慎購房或者先把抵押解除后再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