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購房者買房的時候是在結婚后買的,這種情況下房子屬于夫妻共有財產,那么買二手房過戶需要夫妻二人同時在嗎?
1、如果已經明確是一人單獨擁有,那只需要產權證上的一位去就可以;常見的有兩種情況,一是這房子是一方婚前財產,二是房產證上明確寫著單獨所有。
2、如果婚姻存續期間買的房子,不管寫一人的名字(也不管寫其中的哪位),還是寫一個人的名字,均是共同財產,那就必須夫妻雙方兩人到場簽字。
1、買賣雙方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拿受理單。
2、房地產管理部門核查。
3、繳納契稅等二手房交易稅費。
4、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新的房屋產權證。
1、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
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了不動產,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者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則認為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屋歸夫妻共同共有。
2、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
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以后,如果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了不動產,而且該不動產只登記在了一方子女名下,這種情況下該不動產并不當然的認為是該方子女的個人財產,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有約定,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認為該不動產是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3、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產,并已辦理房屋產權登記,不論房屋產權登記在誰的名字,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依法平均分割。而且房產證上可以寫夫妻二人的名字,根據2011年國稅局的最新規定,不會對夫妻房產證加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