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永久使用權是合法的,其使用權得到確認,除了產權不到位以外,其他方面的功能基本上不受影響。但不能用于諸如抵押貸款等必須使用產權證的項目或場所。
1、房屋的所有權指擁有上述四項權能,所有權人可以占有、管理、使用、處置所有的房屋,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贈與、繼承、,并且排除他人的權利。擁有了房屋的所有權就等于擁有了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權利。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利用及有限占有權。
通過房屋租賃或借用實現的是房屋的使用權。房屋的使用權不能出售、抵押、贈與、繼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權之中,是房屋所有權四項權能基本之一。
2、房屋的所有權是指對房屋全面支配的權利。所有權是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占有是指對財產的實際管領或控制;使用是對財產的運用,發揮財產的使用價值;收益是通過財產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經濟效益。處分是指財產所有人對其財產在事實上和法律上的最終處置。
3、使用權買賣從法律角度來說,其實質是變更長期的租賃關系的承租人。由于現在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權,雙方存在的只是租賃關系,所以如果購買使用權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話,需先將該房屋按照成本價購買,然后按照已購公房上市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后方可上市交易。
4、公房承租人之間以互補差價的方式互換房屋使用權;公房承租人有償轉讓房屋使用權;公房承租人以房屋使用權交換住房產權;公房承租人將其承租的公房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使用。房屋使用權交易的條件及辦理手續:持房屋使用權上市交易一方當事人應當是公有住房合法承租人。
5、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