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又有網友在互動專區問小編關于房東違約的事兒了。問題是這樣的:
“買房首付后房東想違約,怎么才能繼續拿下房子?”
對此,小編只能說遺憾了。遇到這種情況,作為購房者的確很鬧心。
房東為什么違約?
房東違約,無外乎兩種情況,第一種房東判斷行情還會繼續上漲,選擇待價而沽;第二種,有出價更高者“截胡”了。
對于第一種情況,我想說的是,房東違約基本上已成定局,繼續協商拿下房子的可能性不大,基本上只能走訴訟程序,付完首付后,你應該有了《存量房買賣合同》,但房子可能還沒過戶,因為貸款還沒下來。這個時候如果房東違約,你只要向法院提供足夠證據,購房合同是你真實意愿的表達,法院可能會判決合同繼續履行,并要求房東支付違約金。
對于第二種情況,如果“截胡”者已經完成過戶,那么你基本無望拿下這套房子。
對于購房者來說,一般首付和定金都能退回,略感欣慰的是,還能獲得一筆賠償。就像下面這則對話:
已經有人靠房東的違約金,“被動”賺了幾十萬了!當然我們不希望這樣。
對于購房者來說,在房價上漲的時候買房,一定要注意:
1、 盡可能詳細地寫明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在房價上漲的過程中,違約成本應該盡可能高一點;
2、 付完首付拿到合同后,應盡快完成貸款手續,完成過戶。這個時候房東想毀約都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