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相信糾紛是每個購房者都不希望發(fā)生的,但是如何才能規(guī)避二手房交易的糾紛問題呢?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的共有房屋糾紛和期房轉讓糾紛是如何形成的呢?怎樣才能避免交易出現這兩種糾紛情況呢?下面就跟著小編來具體了解一下吧!
一、共有房屋糾紛
房屋可以是個人財產,也可以是共有財產。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如果房屋是屬于共有財產的,那么在出售該套房產時就必須要征得其他房屋共有權人的同意,并且賣房意愿要用書面形式體現出來。如果房產沒經過其他房屋共有人的書面同意,那么該房產的轉讓行為則會視為無效。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房屋已經辦理好過戶手續(xù)或者已經交付使用了較長時間的話,法院一般都不會判定該房產轉讓是無效行為。但是如果房屋還沒有辦理好過戶手續(xù),也沒有交付的話,如果此時房屋共有人提出反對意見,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判定該房產的交易是無效的。
因此,為了避免房屋共有人問題的糾紛,在購買二手房前一定要先了解房屋是否存在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該房產。購房者要保證房屋共有人全體以簽字或者書面委托的形式表示同意售房的情況下,再進行房產的交易。以免因為共有房屋的問題而產生糾紛,讓您白忙活一場。
二、期房轉讓糾紛
獲得預售許可證的期房轉讓可以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預訂權轉讓;另一種是期權轉讓。
1. 預訂權轉讓
這種轉讓性質屬于預訂合同的轉讓,應該依法征得開發(fā)商的同意。如果開發(fā)商因為某種原因不同意轉讓預訂權的話,購房者則仍需在預定期限內按約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否則便可視為購房者私自取消預訂。
2.期權轉讓
期權轉讓指的是預售合同簽署并登記備案后的期房轉讓。如果期房的房款已經付清,那么期房的轉讓也就不需要經過開發(fā)商的同意了。但是,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已付清房款”如果是一次性付清的情況下,當然期房的轉讓與否只需通知一下開發(fā)商即可。但是,如果是用按揭貸款的方式付清期房房款,開發(fā)商在收到首付款和銀行貸款后雖然可以認定購房者已經付清房款,但是按揭期間開發(fā)商對銀行要承擔階段性的擔保責任,因此,實際操作中按揭貸款支付的方式還是會被認定為未付清房款。所以,按揭貸款方式下的期房轉讓必須要征得開發(fā)商的書面同意才可進行。
因此,為了避免發(fā)生期房轉讓的糾紛,各位購房者要注意期房轉讓時和開發(fā)商之間的溝通,盡量處理好期房轉讓的相關事宜。
以上就是二手房容易出現的糾紛事件,希望上述內容能幫助各位了解到糾紛產生的原因,從而避免交易發(fā)生糾紛。
來源:購房網 2025-04-28
來源:購房網 20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