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公務繁忙或出差在外、身處國外無法親自辦理出售或購買房屋的相關事項時,委托您的親屬、朋友或信任的經紀人代為辦理相關事宜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房產委托行為,是房產權人 (委托人)將代為幫忙辦一些關于房子的一些相關的事情,或者進行一些與房子相關的與法律有效益的行為(買賣、出租、抵押等)等一些權利交給或部分交給受理人的行為。房產的這種委托行為又可以叫做授予委托行為。房產權的人在申請要求辦房產委托公證時,這個房產的委托行為應該用紙面的形式。因此,房產的委托公證又可以叫做房產委托書公證。
在委托人辦理房產委托公證的時候,應該自己本人帶房產委托書到相關的公證機關去提出申請,并且填房產委托公證的申請表格,還得給公證機關交去下列這些材料:
1、委托人為個人的,提供委托人的本人身份證件;委托人一般是法人組織起來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
3、委托人還應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件(原件或復印件)或法人資格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辦理委托公證需要向公證機構提交的證明材料:
(一) 委托人為法人
1. 委托書(原件)——公證機構可以協助起草
2. 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3.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
4.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6. 公司章程(原件)——審查是否可以授權;
7. 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即可);
8. 委托事項所涉證明材料:如房產證、土地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9. 其他公證機構認為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
(二) 委托人為自然人
1. 委托書(原件)——公證機構可以協助起草
2. 身份證(委托人提供原件,代理人提供復印件即可)
4. 婚姻狀況證明(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對財產進行處分時需要
(1)已婚:結婚證
(2)離異未再婚:①原結婚證+②離婚證+③離婚協 議/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
(3)喪偶未再婚:①原結婚證+②原配偶死亡證明
5. 房產證、土地證
6. 其他公證機構認為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