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930”新政之后,11月又有不少城市加強了限購限貸的力度。
那么目前各城市的限購限貸政策到底怎么樣呢?購房指南的小伙伴又一次嘔心瀝血地為大家整理了新的表格。
我們先來回顧一下11月的政策動態(tài)
以時間倒敘來看11月又出的一些限購限貸新政,陸陸續(xù)續(xù)有政策變化的城市包括上海、天津、福州、南通、成都、東莞、武漢、深圳、杭州等,其中有些城市對于市場上調(diào)控比較宏觀,所以也就先略過一下。
接下來就是我們的匯總表了。
既然是收藏版,當(dāng)然不會用太多的篇幅裝一些沒有太多用處的內(nèi)容。所以我們就開門見山,直接看表格吧。
2016年12月全國限購政策匯總表
2016年12月全國限貸政策匯總表
需要說明一下的是,南通對于限貸也有政策更新,之所以沒有收錄到表格里面,是因為南通只是重新解釋了一下公積金貸款的認定標準,并沒有比例變化。具體如下:
南通住房公積金貸款中的住房情況認定調(diào)整后,對崇川區(qū)、開發(fā)區(qū)、港閘區(qū)變?yōu)檎J房又認貸。
首套房的認定:家庭成員名下無住房記錄,且近五年內(nèi)無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記錄的,同時本人愿意簽訂首套房保證書,購買自住住房的,可認定為首套住房。
二套房的認定:家庭成員名下有一套住房記錄,且近五年內(nèi)無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記錄的;家庭成員名下無住房記錄,近五年內(nèi)只有一筆住房公積金還款記錄;家庭成員名下有一套住房記錄,近五年內(nèi)有一筆住房公積金貸款,但該住房公積金貸款是用于購買目前名下住房的。
二套以上房的認定:家庭成員近五年內(nèi)有二筆(含)以上住房公積金還款記錄的;家庭成員名下有一套住房記錄,近五年內(nèi)有一筆住房公積金貸款,但該住房公積金貸款不是用于購買目前名下住房的,可被認定為二套以上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