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價高企的時候,小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常見不過的了,不過有時候這種事也存在一定的風險。
請看下面的案例:
王芳和李為是一對情侶,同在廣州工作,由于擔心房價上漲后無法買房,倆人在2015年5月份共同按揭了一套70平米的房子,總價145萬元,倆人貸了100萬,20年還完。月供約6400元左右。不過元旦后,王芳因和男友李為感情破裂而分手,這套正處于按揭中的房子就成為了大問題。
王芳和李為在分手時為了保證按揭正常進行,簽了一份共同還貸的協議。剛開始兩個月還能按時還貸,不過李為2月份交了新女朋友后,就不再按約定還貸了,這讓王芳陷入窘境,現如今這套房子已經斷供一個月,這讓王芳頗為焦慮,她擔心再繼續斷供下去,銀行會把房子收回。
現實中情侶共同買房,然后共擔月供的情況很常見,大部分情況下都能按時完成按揭。對于案例中王芳和李為這種情況,的確是應該引起我們重視的。
不按時還貸不但增加銀行壞賬風險,還會徒增不良信用記錄,給自己生活中帶來諸多不便。斷供超過一定時間,銀行會按照合同約定收回房產拍賣處理,不足部分需求借款人繼續償還。
對于王芳這種情況,按照銀行規定,雙方做出的任何約定都只能彼此之間的,這不影響貸款的按期歸還,任何一方不能以雙方協議為由拒絕還貸。
對于王芳的這種情況,可與對方交涉要求按時還貸,如未果,應通過法律手段強制要求對方按時還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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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一般按照先催還,后向法院起訴執行房產的方式追討借款,不足部分仍將由購房者繼續償還,并將購房者記入征信負面名單。
另外,對于名下只有一套房產的斷供者,在扣除5-8年的租金后,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房產,也就是拍賣以保證銀行的利益。也就是說,給你留幾個月租金就有可能把你趕出去租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