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分類指導優化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自7月4日起,東莞市住房限購區域調整為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限購區域”)。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內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內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除上述調整外,居民家庭購買限購區域內的商品住房,購房資格核驗按原政策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