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哈爾濱市相關部門日前制定《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依據《意見》,為吸引留住具有大中專以上學歷的人才在哈購房,施行購房補貼政策,對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繳納6個月社保的,以及已自主創業的,年齡在35歲以下的各類人才,在哈購置首套商品房時即可享受購房補貼。購房補貼以貨幣形式一次性發放,發放標準按照全日制博士生10萬元、全日制碩士生5萬元、全日制本科生3萬元、大中專生(含技工院校)2萬元。購房人才的購房情況經人社、教育、住建部門共同認定,購房人出具經網簽確認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后,市財政將資金撥付資金申請部門負責發放。本項補貼以家庭為單位,夫妻雙方不能同時享受。享受本項補貼政策的,不再享受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出臺的其他住房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