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許久,開發商終于通知驗房了,小編提醒,高興之余可不要大意。收房時“貓膩”不少,一起來看看吧。
貓膩一:沒有驗收合格證書 房子交得不明不白
提醒:各種收房資料要看齊
一些市民反映,由于對收房程序不太了解,收房時常碰到這樣的情況:開發商通知業主正式宣布房子已經完工,并具備合同的各項交付條件。業主到現場收房時,必須要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以下文件:一是《建筑工程竣工備案表》,二是房屋的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三是國家認可的專業測繪單位出具的關于住房面積實測數據和公攤面積的報告。同時,業主要查看房屋條件是否與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有出入。如果開發商不能提供這些文件,業主就應該拒絕收房。
貓膩二:催促業主盡快收房出了問題再也不管
提醒:和開發商共同驗收新房
不少市民在合同上約定了收房期限,不按期限收房要交違約金,部分開發商利用這一條款催促業主收房,然后對房屋存在的問題就不管不問了。這個時候,業主出現問題就很難找到開發商。
貓膩三:要求交齊配套費用否則不讓進房查看
提醒:簽收房文件時“留一手”
一些小區交房時,開發商不讓業主進新房查看,業主必須把一些配套費用交齊后才開門。業主擔心,如果先交了錢,一旦出現問題,就沒有什么可以制約開發商的了。
建議,在簽合同時應約定,“交房時,應先驗房然后辦收房手續。”如當初合同未有約定的,則可采取變通方法,在收樓文件中注明“房內情況未看”或 “未驗房”等字樣,萬一在驗房時出現什么情況,也可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