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的情況在我國很多,各種類型的房產都存在被繼承的情況,但是滿足繼承的首要條件是被繼承人的房產要合法,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回遷房繼承協議公證需要什么材料?回遷房繼承協議公證流程是什么?
回遷房繼承協議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通行證等。代理人還應提交委托人簽署的委托書。委托人在國外或在港澳臺地區的,委托書應經當地公證機構或我國司法部授權的機構、人員公證證明。
2、被繼承人和已經死亡的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死亡證明一般應由公安部門或被繼承人死亡時所在的醫院出具。
3、被繼承人遺產的產權證明。如房屋權證、銀行儲蓄單、記名股票等。
4、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一般應由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保管單位)根據其檔案記載出具,證明的范圍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包括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的遺囑。
6、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如遺囑見證人的證明材料、遺產清單、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或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宣告被繼承人死亡的判決書等。
回遷房繼承協議公證流程是什么?
1、繼承人繼承的遺產應是被繼承人死亡時 的其個人的合法財產,其中包括:死者的經濟收入、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死者的林木、牲畜和家禽;死者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的生產資料;死者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死者的其他合法財產。
2、繼承有兩種形式,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根據繼承法規定,在處理繼承事務時,遺贈撫養協議優先于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又優于法定繼承。繼承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法律的規定和繼承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繼承人的繼承行為真實性、合法性,確認繼承人的繼承權的活動。
3、申辦繼承公證,繼承人首先應確定管轄的公證機構。根據規定,遺產為動產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財產所在地的公證處受理;遺產為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受理;遺產不在一地的,由主要遺產所在地的公證處受理。
4、申辦繼承公證,當事人一般應親自向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繼承人或他人代為申請。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應由其他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其他代理人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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