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將于9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從居住條件、安全保障、穩定租金、糾紛調處等方面進一步突出對承租人居住權益的保障。
今天,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條例》是全國首個規范“住房租賃”、首個規范長租公寓等新興業態的地方性法規,北京也是首個將“住有所居、房住不炒、租購并舉、職住平衡”等寫入地方立法的城市。
對于租客而言,住房租賃涉及穩定居住權,屬于民生范疇。并且在租賃關系中,承租人一般處于相對弱勢地位。從多年來的管理實踐來看,90%以上的投訴反映的是承租人權益受到侵害?!稐l例》在《民法典》平等保護當事人的原則下,從居住條件、安全保障、穩定租金、糾紛調處等方面進一步突出對承租人居住權益的保障。
一是明確規定出租住房應當符合建筑、治安、室內空氣質量等基本安全標準要求,具備供水、供電等基本居住條件,不得打隔斷違法群租,禁止出租違法建設及其他法律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二是明確出租人的合同登記備案、出租登記以及安全管理等責任義務,并規定出租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或者采取暴力、威脅等方式強行解除合同、收房。
三是出租人應當出示身份證件、房屋權屬證明,告知房屋裝修情況并配合實地看房等。
四是通過租賃合同網簽備案信息共享為承租人辦理居住證、積分落戶、子女入學、公積金提取等公共服務提供便利,承租人無需提交紙質合同。
五是建立多元糾紛化解機制,為租賃當事人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