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就是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的權或者使用權的一種法律依據。買了房子就要辦土地證,對于購房者來說是重要不過又很容易忽視的一個問題。調查顯示,近五成準購房者表示對土地證的情況不夠了解,而逾三成購房者表示,自己的房子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
購買房屋時,人們一般都咨詢是否有房產證,但是卻忽略了土地證,可大家是否了解,只有房屋權證但沒有土地證,你的住房用地的合法權益一樣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居民不重視土地使用證。
按國家規定,凡是只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權證“兩證齊全”且“兩證主體都一致”的房子,才能進入二級市場進行交易。但小編中發現,很多上市交易的房子都沒有土地使用證的,且多數市民并不在意土地使用證。
小編隨機采訪了幾位有過交易房產的市民,在小編提及房屋權證時,出乎意料的,他們都認為土地使用證的過戶和更名沒有必要,在二手房交易中,提及土地使用證的購房者更是 的。
“我有房屋權證和契稅證,至于土地使用證,又不會影響買賣,實在是看不出能有啥重要性。”準備購 套二手房的李小姐對小編說,“我周圍很多人的房子都沒有土地使用證,真看不出這個證有啥用處。”
完整的房地產權,應包括房屋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二者缺一不可。房屋權證是證明房產合法與否的法律依據,而國有土地使用證則是該住房所占用的土地合法與否的法律依據,如果你的住房用地不合法,那房屋就成了“空中樓閣”。沒有土地使用證危害大
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提醒廣大市民,如果房屋沒有土地證危害很大。
首先,沒有土地使用權分割證,開發商就可以霸占著你的土地證大肆做文章。我們購買的商品房,大多為式住宅。在售房時已將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屬公共用地計入房屋總價,購房人應共同享有這部分土地的使用權。但若不辦理住房用地登記,這部分土地的權利及范圍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確,容易被其他人侵犯。如果土地使用權分割證仍然在開發商手中,開發商就可以不斷地違規建設,侵占公共用地,您的權益就受到了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