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開發商承諾好的,小區周圍會建校區,完善配套。收房時,發現原來的校區變成了大商場,這時該找誰去說理?別著急,以后,承諾好的校區沒了,你可以去告政府!
承諾的校區沒了,誰是元兇?
有小伙伴有疑問,明明是開發商建房子,開發商承諾的校區,跟政府有什么關系?
不要以為開發商把這塊地拍下來,想建什么房就建什么房。開發商拿到土地的時候,這塊地的用途造就由政府規劃好了。同樣的,校區并不是開發商想建就能建,也不能不想建就不建,這事由不得開發商。
如果承諾好的校區沒有建,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政府規劃的計劃中,沒有建設校區的規劃,開發商作虛假廣告,欺騙了你;另一種可能是,政府中途改變了土地的用途,開發商遵照政府的變化而更改建筑類型。
政府更改規劃,可以追究責任!
近日,國務院頒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指出“凡是違反規劃的行為都要嚴肅追究責任”。
簡單理解,政府不能隨便更改規劃,一旦發現,必會嚴肅追究責任。如果以后政府需要變更土地用途規劃,必須經過原審批機關同意,并報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小南提醒各位,雖然現在有了追責法規,對于普通的老百姓來講,追責成本太高,一般承擔不起。大家在買房前,好查閱相關信息,多方多渠道確定是否有建校區的審批,考察好了之后再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