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選房過程很辛苦資金花費又大,購房者一定要避免買到爛尾樓。雖然說現在有很多情況購房者可以辦理退房,但多數情況下購房者都因無法舉證而不能退房。所以要根據具體的違約情況而定,針對違約的款項進行舉證,那么爛尾樓業主如何退房?爛尾樓業主退房需要哪些材料?
爛尾樓業主如何退房?
爛尾樓是指已辦理用地、規劃手續,項目開工后,因開發商無力繼續建設或陷入債務糾紛,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產項目。爛尾樓形成的原因較多,如在建樓盤的開發商破產、缺乏建設資金、項目涉及經濟糾紛、開發商違法等。
爛尾樓說明開發商沒有銷售許可證,屬于違法銷售給業主的,因此可以訴訟到人民法院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爛尾樓業主退房需要哪些材料?
1、在購房者達到退房條件時,購房者可先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準備《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開發商違反法律或合同約定的證據,向合同約定的管轄單位(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申請處理。
2、在退房糾紛中,退房者可以通過商品房買賣合同、往來函件、主管部門的文件答復、鑒定機構的鑒定等來確定開發商違法或違約的證據。
以上就是“爛尾樓業主如何退房?爛尾樓業主退房需要哪些材料”的全部內容,在目前樓市競爭激烈的態勢下,開發商的實力受到了更大的考驗,中小型開發商更是面臨著資金鏈斷裂的風險。因此了解開發商的實力是避免買到爛尾樓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