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和諧指的是所居住的環境和業主之間的和諧統一,如果不是,那么輕者屋宅成不了旺宅,重者則變成“兇宅”。當房價,買二手房成了很多工薪族的首選,但是一不小心就可能買到兇宅,那么購買兇宅可否要求退房和賠償損失呢?
購買兇宅可否要求退房?
在司法實踐中,就曾出現過這樣的案例,那么購買兇宅是否可以退房呢?根據案例和法理,可以分析如下:
法官稱,我國《合同法》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或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
從賣房者的角度來看,賣房者因為其房屋成了兇宅,想將其轉手,以便獲取資金或者重新購置住宅。但是又擔心無法脫手或價格受損。很多人都會選擇對中介或者購房者隱瞞實情。
退房需要有法定的理由或者有約定,其中法定理由包括欺詐或房屋有瑕疵等,有人認為,住宅存在瑕疵法律意義應該主要指物質層面上的質量問題,而人們對于兇宅的恐懼感只存在于精神層面,所以不屬于房屋瑕疵。但這種觀點并沒有得到司法判決的支持。
什么樣的房子算兇宅呢?一般來說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比如自殺、兇殺和惡性傳染性疾?。?;不吉利或總出事的房子,住在該宅的人,都已非正常死亡(與第一點不同的是,不一定死在屋中,如交通事故等),五行分配失調和宅地本身缺陷,對宅內的人畜有危害的情況.
購買兇宅可否要求賠償損失?
法院認為,賣房者應該尊重習俗,這是一種無害習俗,基于人們的心理,是本能和權利。因此,如果賣房者故意隱瞞兇宅的情況,購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當然,結果可能是判決退房或者是判決經濟補償,看實際情況而定。
如果買房人發現房屋中曾經發生過上述情況而賣房人未曾予以書面披露,買房人可以約定有權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酌減價金等條款。這樣的約定可以督促賣房人認真考慮隱瞞不幸事件的風險,也可以讓買房人在發生糾紛時處于有利的地位。
以上就是關于購買兇宅可否要求退房以及賠償損失的內容了,房屋若被認為是兇宅,租售都成問題,確實會貶值,所以現在也只能期待進一步的判決能夠給人一個公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