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房產者剛買完房房產證還沒下來,就著急賣房,那么,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怎么賣呢?哪些方面需要注意?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來解疑答惑。
一、還沒有辦按揭但交過首付款,
這種情況是較好處理的,就是說開發商還沒有到房管局備案。買賣雙方直接到開發商那里辦理房產轉讓,三方商量好后,買方重新和開發商簽訂一份購房合同,老的購房合同收回即可。買方再將首付款交給賣方就行了。接下來的手續就跟買新房一樣,房管局備案時直接填寫買方名字,銀行按揭也是買方自己去辦理即可,房產證下來就直接是買方的名字了。
二、沒有交房但正在還房貸
直接更名
賣方將銀行的貸款還清;賣方拿著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的合同;開發商帶著合同和注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注銷手續;注銷完成后由買方和開發商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備案。
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手續比較簡單,且整個過程沒有稅費。缺點是不能按揭,且中間有大量的空白期,風險比較大。
注意事項:
1、房子必須還清銀行貸款
2、更名必須取得開發商的同意
3、買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須全款購買
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戶
這種方式就屬于二手房買賣了,因此要繳納的稅費也是比較多。包括:個人所得稅:總房款的1%;契稅:90平米以下的為總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為總房款的1.5%;140平米以上的為總房款的3%。(均為首套房)(契稅要交兩次,一次是賣方本人辦理房產證時繳納,一次是買方辦理新房產證時繳納);營業稅:5.55%,具體咨詢房產交易的稅務窗口。
第二種方式的優點是能及時過戶,風險較低;缺點是稅費較高,且時間成本比較長。
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對這種交易行為是不保護的,出了什么問題都只能自己兜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