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我所在小區的物業服務質量剛開始的時候很不錯,但是入住一段時間后服務質量迅速下降。小區內垃圾沒人打掃,樓道內的垃圾也沒有及時處理;閑雜人員進出小區也沒人管,有的業主家還發生了盜竊事件。請問我們是否可以以物業服務質量有問題而拒交物業費?物業問題該如何解決?我們幾十戶業主打算拒絕交納下一年度物業費,這樣可以嗎?
律師解答:
(一)你和其他業主因為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而拒交物業管理費的做法是錯誤的,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業主有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的義務。另外,《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物業公司有權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按物業服務合同支付物業費。
(二)如果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你們業主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如你所述,物業公司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因此你可以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07條的規定,要求該物業公司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三)如果你向法院提起訴訟后,如果法院判令該物業公司對你們業主進行補償,而物業公司又不支付賠償費用,那么這個時候你們就可以對此主張該賠償費用與物業管理費相抵消。
(四)一般情況下,如果小區物業管理出現問題,業主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1、向物業公司反映情況,友好協商;
2、通過業主委員會解決;
3、召開業主大會投訴該物業公司;
4、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