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限購令政策出臺之后隨之也有了二套房的一種說法,二套房指的是第二套普通家庭居住自用房的一個簡稱,是指以借款人的家庭作為單位認定標準的,借款人的家庭人均居住房面積高于當地居民的平均水平,,那么什么是限購令呢,限購令政策下如何認定二套房呢?
什么是限購令?
1、“限購令”是2010年4月30日出臺“國十條實施細則”中明確提出的:從5月1日起,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房,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產證。
2、政府可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
3、這是全國首次提出的家庭購房套數“限購令”。從此之后,各城市紛紛開始實施樓市限購政策,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兩套住房;對于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4、暫停在本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限購令政策下如何認定二套房?
現性的二套房標準是以家庭為單位,既認房又認貸,且異地人士購房貸款還需提供1年以上擬購房地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均按照二套房貸計算。認定標準如下:
1、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3、貸款人通過查詢征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4、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三條”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以上就是關于限購令的介紹了,限購令政策下認定二套房的標準小編也做了詳細解釋,二套房的認定標準是由法律規定的,如果家庭人均住房面積超過當地居民的平均水平,夠愛二套房的政策也會更嚴謹,相比購買新房要辦理的程序也更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