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7月份部分城市重啟限貸政策后,8月31日廈門樓市調控進一步升級為限購。同一天武漢則宣布收緊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二套房貸款的首付比例提升至40%。
今年的限購限貸政策也真是一波接著一波,一線城市限購限貸政策是緊上加緊,二線城市則是前赴后繼。為了方便大家買房,是該對全國的限購限貸政策再作個匯總了。
先來回顧一下新的動態:廈門和武漢
廈門自9月5日起執行住房限購政策
2016年8月31日,廈門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發布通知,廈門市自2016年9月5日起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對以下三種類型居民家庭,暫停在該區域內向其銷售建筑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
一、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二、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三、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時間按以下方式認定: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存量住房(二手住房)買賣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業務收件時間為準。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武漢自9月1日起實行購房限貸政策
2016年8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聯合下發《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湖北銀監局關于調整武漢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通知》,武漢于9月1日起實行限貸政策:
一、在武漢市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購買商品住房,貸款低首付比例為40%;
二、在武漢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或還有1套住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購買商品住房,貸款低首付比例為40%;
三、在武漢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繼續暫停發放相應購房貸款。
該《通知》僅適用于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等7個三環內中心城區及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不含漢南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發生的住房交易涉及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對于東西湖、蔡甸、江夏、黃陂、新洲、漢南等6個三環線外遠城區的住房交易,未作限定。
總結一下,現在限購的城市包括北京(北京全市及北京通州)、上海、廣州、深圳、蘇州、廈門6個城市。而限貸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合肥、南京、蘇州、武漢8個城市。總共涉及城市為9個。
我們挨個來看一下。
限購城市政策匯總
北京全市及北京通州限購情況表
需要注意的是,因為北京通州在今年也對商住房進行了限購,所以表格中所提到的“一套住宅”或“兩套住宅”等,不僅包括北京區域的住宅,還包括北京通州區的商住房。
上海限購情況表
深圳限購情況表
廣州限購情況表
蘇州限購情況表
廈門限購情況表(新增)
限貸城市政策匯總
2015全國限貸城市政策匯總表
有了這些表格,相信大家對近期的限購限貸政策就可以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