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很多都會遇到押金的情況,其實押金的初衷是為了更好的維護雙方的利益,讓租房者和租客之間可以更加的彼此信任但是現實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就是房租到期押金不退的情況,那么遇到這種事情應該怎么辦呢?
第一、.如租賃合同約定租期為三個月,到期終止,房東無權單方要求續租—個月,其主張依法無效,可不予理采。〈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提出。"據此,房東提出不續也須提前一月通知,與法無據。
第二、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則押金作為租賃預付款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返還的,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投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約定,實際操作中押一兩個月的房租居多,在投有明確約定押金性質的情況下,押金的作用是為房屋及屋內財產設定的一個擔保,租賃期間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內設施的財產損失則從押金里扣除。如沒有造成該損失則合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應予退還。
第四、如果房東實在難纏,怎么也不肯給你讓步,可以向居委會或者派出所講明情況,他們一般都會出面幫助的,因為房東出租房屋是要向他們備案的,可以責令其在規定時間退還押金。
第五、還有一種情況:如合同約定有:到期不續租也須提前一月通知,則你應按約定未通知的違約責任承擔;如未約定違約金數額,法律規定原則為:按房東實際損失為限,承擔違約責任。房東無權直接以押金抵償。如合同未約定須通知,則無論依法或依約,房東均無權扣押押金。
怎么才能有效的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呢?主要的還是在初簽訂合同的時候雙方就應該簽署清楚,同時注意合同的細節,不要怕麻煩,在合同中清楚的描述多少工作日內把押金退還,其實租房押金不退的問題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希望上面關于租房子押金不退怎么辦的一些解決的辦法對您有所幫助,押金涉及到雙方,所以在簽署合同雙方都應該注意合同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