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如果沒有房產證,必須要有購房合同,才可以辦理落戶。期房實質上就是商品房預售的房屋,具體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設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止,在這一期間的商品房稱為期房。
1、仔細了解房地產開發商的相關資質及開發手續。
首先,購房者應對開發商的資質、資信和商品房的證件進行縝密的調查了解,這至關重要。選擇信譽度高、實力強、業績好的開發商可降低業主的購房風險。
另外,最重要的是要查看開發商是否“五證”齊全。
所謂的“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只有以上五證齊全的購買風險才能降到最低。
2、把牢房屋產權證。
在期房糾紛中,有一大部分是關于房屋產權證的發放期限的,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登記機關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登記機關在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后,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齊全的,登房機關應在受理登記后即頒發房屋產權證。
也就是說,造成房屋產權證遲遲辦不下來的原因一般都在于開發商,比如,開發手續不健全、欠繳土地出讓金、程序有誤等,一旦出現這種情況,購房人需要提高警惕。
3、重視“不可抗力”。
延期交房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個最為突出的問題,為避免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常常以不可抗力為借口。為避免這方面的損失,購房人在簽約時,一定要對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關條款給予高度重視。
4、一分一厘算面積。
對于期房購買人來講,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存在誤差不可避免。
一般情況下,實測面積都要比暫測面積高出許多,購房人遇到這種情況時,可能會損失預購契約中約定的“誤差面積”的相應價款。小編建議,購房者在契約中約定,誤差率超過±0.5%時,購房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并追究法律責任。
5、在房屋質量上較真。
房屋質量及保修是一個極為敏感的問題,常常會引發購房者和開發商之間的沖突,為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建設部門專門下發了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的規定,目前,該規定已正式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