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心的購房者在買房過戶拿到房產證和土地證后,會發現上面的土地使用權面積是0。土地使用權面積為0怎么回事,什么是土地使用權面積?土地使用權面積和共有使用權面積有什么區別?
什么是土地使用權面積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土地使用權面積是指房屋所占土地面積。計算公式為:房屋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房屋建筑面積/樓房總建筑面積×樓房占地面積。土地使用權面積是房地產業中的一個面積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占地面積、建筑面積、居住面積。
1、占地面積,即建筑物及其周邊環境共占的面積。
2、建筑面積,僅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積。其計算主要從建筑物的外圍來計算。
3、居住面積,指室內居住面積。
土地使用權面積和共有使用權面積有什么區別
共有使用權面積是由小區業主集體共同使用的,你作為該集體中的一員,也有權共同使用,簡單理解就公攤面積。
《物權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九十四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權”。多層住宅的各業主對本棟樓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屬于按份共有的用益物權,土地使用權證上的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即指本土地使用權屬按份共有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依本業主房產建筑面積占整棟樓建筑面積的比例計算)。
土地使用權面積是你的房子所支撐的土地,也是使用權完全屬于你的土地面積,也叫獨占面積。
舉個例子:一棟房子占地200平方米,5層樓一個單元共10戶,建筑面積均為100平方米,那么一戶分攤土地面積按份共有土地使用權即分攤面積為20平方米。獨用面積是指土地使用權人單獨使用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如果本宗地屬按份共有的土地使用權,就沒有獨用使用權面積。《物權法》一百零一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