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網友石先生在某項目買房時,置業顧問告訴他,如果先交5千元的認購金,就能在總價中再優惠2萬元。由于是首次買房,該網友以為,這5千元應該是交到了總房款當中,便愉快地交了錢。誰知當他再交首付算價格時,發現這5千元的認購金并沒有抵到總房款中,而是交給了第三方。石先生認為,他在交錢時,置業顧問并沒有告訴他這筆錢不能抵入總房款,那么這是否存在欺詐行為呢?
小編知道:在購房的過程中,我們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要想獲得開發商給出的優惠,必須先交一筆認購金,這筆錢從五千到一萬不等。然后再可享受總價減幾萬的優惠,或者總價打一定的折扣。那么,這筆錢是否能夠抵入總房款中呢?如果不能抵入總房款,那豈不是打了水漂,折扣就縮水了嗎?
原來,在目前的樓市中,折扣和優惠的形式確實是多種多樣的,但無論那一種優惠,都有一定的前提條件,例如我們常見的七天之內簽約、先交5千元參加團購等等。
這其中有兩種形式的優惠,經常讓大家混為一談,一個是“五千抵兩萬”,一個是“五千享兩萬”。“五千抵兩萬”是指五千元的認購金能抵到總房款中,再將總價減兩萬;“五千享兩萬”是指繳納了五千元的認購金可以享受總價減兩萬的優惠,但這五千元并不能抵入總房價中。那么,石先生在買房的過程中就是遇到的“五千享兩萬”這種情況。
除此之外,大家該應該問清楚,如果沒有選中合適的房源,這筆認購金能不能退還。一般情況下,認購金作為訂金,是可以退的,如果是定金,那就無法退還了。因此,無論如何,在買房的時候應該多留個心眼,特別是交錢的時候,要問清每一筆錢的來龍去脈,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