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進行預售的房產,開發商與買受人在正式簽定商品房的買賣合同并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備案,那么該預售的房產的業主也就是該買受人了。下面我就為你們講講預售房產能否抵押?房屋抵押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下面,我就為你們講講預售項目抵押的可售房可以辦理房產證?預售項目抵押的可售房如何辦理房產證?
預售項目抵押的可售房可以辦理房產證
預售項目的抵押人轉讓抵押房屋的權,申請權轉移登記的,應該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做出這樣規定就是為了避免損害抵押權人或受讓人的權益。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將土地使用權或在建工程抵押以后,仍然要進行銷售。對于已經抵押的房地產的轉讓,有關法律規定了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否則轉讓無效。
在銷售時,開發商一般都能做到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多也會同意,否則開發企業就難以償還貸款。但一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大部分的購房人會因此而卻步。由于不告知會產生轉讓行為無效的結果,因此很容易產生對合同的效力乃至登記機構為受讓人辦理轉移登記的合法性的爭議,給當事人及權屬登記機構埋下糾紛的隱患。
預售項目抵押的可售房如何辦理房產證
1.預售房屋抵押登記指債權人或第三人(抵押人)為擔保債務清償,就自有房屋或核定作為企業固定資產的公有房屋(已核發了房屋權證的)同債權人(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權。抵押人應注意的一點是,抵押房屋原系商品房的,可不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已購公房設定抵押的,應提供已購公房上市準入通知書和個人購房成本交款計算表。
2.法律并沒有規定轉讓設有抵押權的房地產要告知受讓人,將“通知抵押權人”也改成了更為明確的應當“經抵押權人同意”,還增加了雖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但只要“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這一轉移也屬合法之列(因為設定抵押權的目的,本來就是為了擔保債的履行),從而大大減少了產生糾紛的隱患。
要是銀行能夠同意抵押中的房產可以進行預售,那么也就可以辦理房屋權證了,但是在抵押還沒有被注銷的情況下,該商品房是不可以辦理轉移登記的。上述文章講的就是關于預售項目抵押的可售房可以辦理房產證和應該如何辦理房產證的內容了,希望能給有需要的人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