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的房子都面臨著,老一代去世之后房產的繼承問題等。那么央產房繼承后辦理土地證需要什么材料?央產房繼承后辦理土地證的流程是什么?以下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有關央產房繼承后辦理土地證需要什么材料和央產房繼承后辦理土地證的流程的介紹。
央產房繼承后辦理土地證需要什么材料?
1.一套央產房土地登記的申請書;
2央產房房屋的權證的復印;
3.購房契約的復印,也可以是法院的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拍賣決定書、成交確認書等;
4.繼承、贈予、析產的公證書的復印;
5.原來的土地證;
6.辦理人的身份證的復印;
7.企業單位組織機構的代碼證書的復印;
8.工商營業的執照的復印;
9.事業單位的法人證書的復印;
10.契稅完稅的證明。
11.屬委托辦理的,必須提供土地登記委托書(申請人在窗口領取填寫并加蓋私章)、委托代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
12.屬贈與、繼承的必須提交公證書,并收回原來的土地證(已經領取土地證的)。
13.屬交易房的,必須提交轉讓的協議書、出讓合同以及交款的并收回原土地證的原件。轉讓方沒有辦土地證的需要提交原權源的資料。
央產房繼承后辦理土地證的流程是什么?
1.一般的流程:首先要到窗口收文;指定承辦人并且提交初審的意見;經過科長的審核后;用地科還有法規科協辦的審核;分管領導的審簽;領導的審簽。
2.如果贈予人沒有死亡的話,那么就可以叫上贈予人和被贈與人一起去辦理過戶的登記,之后在去辦理土地證。假如贈與人已經死亡的話,那么財產就可能會涉及到繼承的問題了。
3.審批的時限是30個工作日,遇到特殊的情況的辦理時限會延長。收費的項目有:工本費、權屬調查的費用、地籍的測繪的費用、土地的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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