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產權房是從國家那里已經取得建造的,其概念是相對小產權房來說的。大產權房在二手房買賣中不受區域或者群體種類的限制,買賣合同的填寫也有買賣雙方協商簽訂。但是二手房買賣容易發生糾紛,故而交易雙方應該提高合同簽訂意識,了解合同應該有的條款內容。如果您還不知道大產權房合同具體要怎么寫的話,就來看看小編為您提供的大產權房屋買賣合同通用條款吧。
一、合同簽訂的產權情況
房屋產權指房產的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的類型有很多,包括:私產房(合同房)、公產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集資建房等;房屋的產權性質不同,其價值也不盡相同。
日常交易中“私產房”很常見,私產房的權屬證明文件有兩個,俗稱兩證:《房屋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也有老百姓稱三證的,其實是指兩證之外另加一本《國有土地使用納稅證》。
在查明房屋產權時要要注意以下情況:
1.有房屋未必有產權,如單位自建、農村宅基地建房、社區配套用房、違建房等;
2.產權是否登記?如預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記等;
3.產權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條件;
4.產權有無糾紛?如拍賣競得、婚姻或財產繼承、確定為拆遷的房屋等;
5.有房地產兩證未必就有產權,如偽造房產證、被查封或強制拍賣、遺失補辦后轉讓等。
二、大產權房屋買賣合同通用條款
所以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定購房合同是,需要約定的主要有以下條款:
1、寫清房屋所處地點,樓層,樓號,單元,門牌號,朝向,各房間布局,并約定如果違約對方將給什么補償;
2、寫清建筑面積,共攤面積,(一般的大不能超過30%);
3、定金多少,如果違約要賠償多少?(一般是兩倍加利息);
4、如果賣方逾期交房,需要做什么賠償,或者解除合同;
5、辦理手續時一定要共有人在場簽字,以免日后發生糾紛;
7、如果能找個房產律師,做全程陪購,除了多花費資金,其他方面有益無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