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是由城市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的價格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國家保障住房的一項政策,不少符合條件的人都選擇了申請經濟適用房,但對于這些擁有經濟適用房的業主來說有個困惑,那么二類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二類經濟適用房相關規定有哪些?
二類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1、答案是肯定的。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
2、二類就是房屋類型屬于綠化隔離帶建房,屬于二類經濟適用房性質,就是回遷房的意思。二類經濟適用房指的是回遷房、單位集資建房等。房本未滿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合同價的3%,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質變更為商品房。
3、二類經濟適用房:這類經濟適用房“等同于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產類型,這類房產大多為“拆遷安置”類房產或者“回遷房”,他們只是產權證標注為經濟適用房,管理上比照經濟適用房,但是不受經濟適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產權證就可以上市交易。
4、除了按照商品房稅費標準以外,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3%的土地出讓金,交納該土地出讓金后,其產權性質變為商品房。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二類經濟適用房相關規定有哪些?
國家《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3、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準通知購買一套與核準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準面積。購買面積在核準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準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以上就是“二類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二類經濟適用房相關規定有哪些”的全部內容,經濟適用房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征收,出售價格實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