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建房”對于不少人來說,都是聽過很多遍但依舊不明其意的事物,有些人甚至還會將它與小產權房混為一談,那么聯建房到底是什么?它與小產權房又有著什么樣的區別?現在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聯建房是什么?
聯建房具體指的是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提供資金,雙方合作建設房屋,房屋建成后,雙方對該房產進行共同經營管理或進行利益分配的行為。
一般來說,單位職工聯合在單位空余土地上建設的“集資房”、由于城鄉籌劃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聯合公寓等都屬于聯建房,而聯合開發合同、合作開發合同、聯建協議便屬于聯建房買賣合同。
聯建房的類型有哪些?
在實際生活中,由于操作的主體不同,或者操作流程的復雜程度不同,聯建房的類型也變得多種多樣,那么聯建房的類型具體有哪些?
1、 雙方共同提供建設用地,共同出資
由雙方共同提供建設用地和資金的聯建房,在通常情況下,建房審批手續和建設施工也是由雙方共同操作的,因此在房屋竣工后,雙方會按照合同的約定共同取得或分別取得竣工房屋的產權。這種房屋聯建行為實際上是一種經濟合作行為,雙方多為生意上的合作伙伴,雙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同時,也需要共同承擔風險。
2、 一方提供建設用地,另一方出資
一方提供建設用地,另一方出資建設的房屋也屬于聯建房的一種,而且也是現在典型的房屋聯合開發形式。與前者情況一樣,建房審批手續和建設施工是由雙方共同操作完成的,房屋建成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共享利益,共擔風險。
3、 一方提供建設用地并取得建房審批手續,另一方出資并施工
還有一種情況通常發生在有地無錢和有錢無地的雙方之間,有地的一方負責提供建設用地,并取得建房審批手續,有錢的一方就負責出資并建設施工,等到房屋建成后,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比例分別取得竣工房屋的產權即可。
聯建房和小產權房的區別是什么?
很多人會分不清小產權房和聯建房,但其實聯建房和小產權房之間有著很大的區別。首先,它們二者根本的區別就在于聯建房是合法的,但小產權房則不是。聯建房一般都是經過合法手續審批才建設的,可以取得國家認可的房產證,但小產權房多是違建,無法獲得房產證。
另外,聯建房多是才符合城鄉規劃建設的前提下才建成的,但是小產權房則多是在不符合規劃的情況下建成的,后難免落得被拆遷的下場。
現在,你是否能夠分清小產權房和聯建房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