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流程比較復雜,需要注意的事項比較多。
(1)共有產權人有幾個:通過業主房本就可以看到。 注意產權證上的房主是否與賣房人是同一個人;另外,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夫妻共有的,出售這類共有房產,需要共有人都到場簽字才行。不能到場的,最起碼也要寫一個委托書。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的購房合同,一般是無效的。
(2)有沒有抵押:二手房交易中關于抵押權所引起的矛盾是非常多的,如果二手房在貸款沒有還完的情況下是沒辦法過戶的
(3)學籍是否被占用:查看戶主的戶口本是否有學齡兒童在戶,不過這種查詢方法存在一定的風險,如果該學區房已交易多次,雖然現戶主的戶口本上無學齡兒童,但學位可能被之前的戶主所占用。還有一種方法是直接到該校詢問該房源學位占用情況,一般情況下學校是會向家長提供相關資料的
(4)戶口落戶情況: 和業主帶戶口本一起到派出所查
(5)是否設立居住權:需業主簽訂《未設立居住權補充協議》
(6)租賃人是否愿意購買:在我國法律中,買賣二手房時,如果其房子是在有租戶的情況下,那么承租人是擁有優先購買權的。因此,有租戶的情況下需要讓業主提供租戶簽訂的《放棄優先購買權承諾書》。防止租戶起訴的風險。如果沒有租戶,需要讓業主簽訂《房屋沒有設立租賃承諾書》
(7)是否有特殊事件發生:查詢新聞,網上搜索這個小區,看看有沒有相關的新聞報道;如果房子遠低于市場價格,那么肯定有問題;走訪一下小區,如果房子是兇宅的話,小區內或多或少會引起過議論,容易打聽出來。比較容易打聽到的地方包括居委會、物業公司和隔壁左右的鄰居;詢問中介公司關于房產的情況,買房前,詢問中介公司房產的情況,是不是兇宅。他們有沒有進行過核實,是否有提供聲明;房產證辨別,如果房子房齡老,房產證下發日期比較晚的話,應當問清業主房子是繼承的還是買的二手房。如果是繼承的就要問下前業主去世的原因,曾經發生過什么事情,都要了解清楚
(8)房子是否滿五唯一:看契稅
(9)房子屬性: 查看業主房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