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罰則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1、有定金的書面約定,包括定金的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的20%)、定金的支付期限、定金的性質;
2、定金已經支付,否則定金合同不生效;
3、一方當事人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