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買房就怕遇到違約情況,一方面違約責任追究麻煩,另一方面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但是在實際的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往往就有很多買賣雙方因為違約而發生糾紛的情況。到底在交易雙方遇到違約情況時該怎么進行追究?如何才能有效避免二手房違約情況呢?
避免違約情況的幾個方法:
1、避免合同無效情況。比如核實房產權利人的身份、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手續、房產共有的情況等;
2、注意合同內容。交易雙方可以約定更短的交易周期以盡快完成交易,或者約定更高的定金額度(法律規定不超過交易金額的20%),或者約定一旦發生糾紛、訴訟引發的律師費及各種費用,由敗訴方承擔,盡可能增加違約成本;
3、自己按合同約定履約,不給對方違約機會。包括按時足額支付定金、及時辦理首期款的銀行資金手續等;
4、及時固定證據。如果賣方應履行義務期限屆滿時未履行其義務,買方應自己或者委托律師向賣方發出書面的《履約催促函》,并保留函件復印件及郵寄憑證,以證明對方違約的事實;
5、協商不成,法律解決。及時委托律師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起訴后都應立即申請財產保全,查封涉案的房產,以保障今后判決的順利執行。
二手房交易常見違約情況,違約責任
1.購房合同中對購房違約金的多少有約定,則必須按照購房合同的約定來處理。
2.合同有條件履行,則必須履行,有條件而不愿意履行,需要支付違約金。
3.除非買方舉出證據,證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漲,多出的費用將嚴重影響履約能力,導致他無法正常生活,可提出解除買房合同。
4.因為買房資信等個人問題無法貸款,買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5.買房前,可讓有經驗的專業人士對自己是否符合銀行貸款進行預審,可把風險降到低。
6.在簽訂購房合同過程中,應該根據現策以及未來有可能會出現的政策,將可能出現的情形統統考慮進來,并針對這些變化,提出相應的應對策略,并盡量在合同中體現出來。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應該積極對方的想法,對違約責任的規定有了解。這不僅是對對方的尊重,也是為保障自己權益提供有利依據,二手房買賣雙方都應該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