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簽訂要注意的細節有很多,所以,小編提醒各位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在細節方面要多留個“心眼”。
二手房交易合同簽訂容易忽略的細節:
1.注意賣房者是否為房屋的真正產權人,是否擁有完全、合法的處分權。這個是主要也是容易出問題的地方.應該在合同中約定中介保證房產的權屬問題,并由中介承擔責任.
2.注意賣方是否可以提供合法的證件:房屋權證、土地使用權證、身份證、戶口薄;委任***人要查驗授權委托書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要求其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或者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協議或證明。
3.注意向有關房管部門查驗所購二手房產權的來源。查驗房主是誰,如果是共有財產,查驗各共有人的產權比例及擁有權形式,另外,查驗登記日期、成交價格及房屋平面圖。
4..注意房屋是否受到權利限制:是否設有抵押?是否已被查封?是否已被出租?房屋用途是否受到限制,民用還是商用?
5..注意在買賣合同中對付款金額、付款時間、交房程序等作出明確、可操作性的約定。
6.注意查驗二手房有無債務負擔,房屋產權只記錄了房主擁有產權的真實性及原始成交事實,至于該房是否有其他債務負擔,需查驗有關證明文件,如抵押合同、租賃合同,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
7.注意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交房時的房屋狀態以及水、電、煤、物業管理費、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的結算辦法,避免因水電煤結算糾紛影響交房。
8.注意和中介簽主要注意:簽訂陰陽合同風險大
陰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就同一房屋買賣簽訂的數份不同價格的合同。送至房產交易登記的叫“陽合同”,只供登記用。雙方私下留存的叫“陰合同”,作為交易的真實成交價格。
簽定“陰陽合同”大多數是為了避稅,即在房屋買賣關系中,由雙方簽訂向有關部門備案的那一份合同,雖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這一份合同的是在于通過虛假降低合同標的的方式,欺騙登記部門,從而達到少繳稅金的目的。
陰陽合同的做法客觀上損害了國家利益,違反了我國稅收法律法規,因而是無效的,不具有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效力。“陰合同”具有合同的效力,可以成為確定雙方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基礎。但是這一做法卻嚴重違反了我國稅收管理規定。如果屬于一般偷稅行為,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處罰;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